侯捷 1998.01.22 第一次发表於
清大.枫桥驿站.电脑书讯 CompBook 版(140.114.87.5)
本文将发表於 RunPC 1998 叁月号(二月号来不及啦!)
●网路阅读
BBS 电脑书讯(CompBook)版有一封由 nojunkad 网友於1998/01/19 发出的信件,引起我颇大的兴趣:
> 以前满喜欢看书的,不过自从 Internet 风行後,就比
> 较少看书了。想请各位谈谈网际网路的兴起对电脑书籍
> 的影响有多少。各位接触 Internet 後,原本的阅读行
> 为有多大改变?又如何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谢谢。
就我而言,没有改变。我很不习惯在电脑萤幕上看长篇大论的东西 -- 要消耗脑细胞的那种更是没有办法。所以我还是喜欢舒舒服服地摊开一本书,由太座奉上香浓咖啡一杯,红蓝笔各一,再展开我的学习。这也是我目前唯一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喂,来杯咖啡」的时候。开玩笑,读书多麽神圣,怎能没有咖啡。
我之不喜欢在萤幕上看长篇大论,除了保护眼睛,和英文阅读能力多少也有关系。不过侯捷阅读电脑技术方面的英文文字尚有一般水准,不会差一般人太多,对於萤幕阅读的态度应该能够代表为数不少的资讯人。
nojunkad 网友想问的,说不定是:「如果有一本书,有电子版在网际网路上流通,可免费下载,你会买书还是抓书?」唔,这本书如果万儿八千元,我会用抓的,如果千儿八百元,我会用买的。雷射印表机印出来的东西像「报告」,质感不够,会影响阅读时的氛围。
以我自己的作品来讲,我不但不介意它们在网路上流通,供自由阅读,而且我希望愈多人看愈好,因为看过所以不想花钱买印刷品也没有关系。我没有把我的作品制成网页,是因为我没有时间。谁要将我的作品做成网页放在他的网站上,我可是欢迎得很,不过你的网页制作水准要合我的意就是了。
所以,不必再有人问可不可以转载侯捷的文字。只要是在网路上流通,您随意吧。
●原文书进口标签
我不喜欢看到我想看的东西被我不想看的东西遮起来,甚至黏起来。
偏偏在我购买外文电脑书时常常发生这种事情。
我检视书房里的电脑书籍,有松岗、峰、天珑、微科、全华、旗标...各家进口的原文书,每一家都不约而同在书背最下端贴上一张邮票大小的贴纸。黏力超强,撕它千遍也撕不掉,抠它千遍也抠不净。除了去渍油,没人奈何得了这小小一方强力贴(绝对不是便利贴)。只有峰的贴纸还算好,勉力撕下後可以整张拉起来,不会支离破碎得更丑。我询问过峰的朋友,他们的确特别用心挑过贴纸,足证事在人为。
我记得曾经读过一篇文章,报导 3M 便利贴的发明故事:曾有一段时间,厂商比的是谁黏力强,後来觉得「有点黏又不太黏」有更大的市场。
我觉得我们这些外文电脑书进口商全都没有进化。
书背下端是什麽你知道吗?是出版公司名称耶!也有可能是作者姓名耶!如果有什麽金字招牌可以因为亮相而吸引读者购买,在商言商,我不反对把它贴在书背(把整个封面贴起来我也不反对)。可是我们不会因为谁进口这本书而买它,是不是?我们会因为作者或出版社去买一本书,而他们却被「永久地」贴起来了。
我不知道外文书进口商有什麽难言之隐没有。点货方便?藉此广告?广告效果应该是没有,反广告效果倒是有。不管他们有什麽困难啦,反正我就是不高兴这麽重要的地带被他们「永久性地」伤害了。换一种「有点黏又不太黏」的贴纸可不可以?
●书痴与「天下第一页」
曾经在报纸上看过一位自称影痴的读者投书。他说:『什麽人有资格叫作影痴呢?对摄影手法品头论足?对影星轶闻如数家珍?对导演思想融会贯通?不,都还不算!看完一出电影,愿意留到(并享受)最後一刻,看完工作人员谢幕表,才有资格说自己是影痴』。他又说:『在时间就是金钱的压力下,坚持完整播放谢幕表的电影院,好像只剩长春戏院一家了!』
那,什麽人有资格叫作书痴呢?侯捷曾经收到曾奎宪读友的一封来信,很有点意思。当时【无责任书评1】出版,书後放了一张由我精心设计的读者问卷,曾先生来信这麽写:『很抱歉我不用书後的回函卡报告,因为剪下书中的任何一页,甚至是空白页,对我而言,无异於焚书坑儒,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封长信被我收录於【无责任书评1】第二刷(旗标,1994/10)中。我从善如流,建议出版社将第二刷书籍的问卷做成完全相同的一式两份,这样子撕一页下来就比较不会有遗憾。结果呢,没人理我!
曾先生当时已赴美留学,现在应该早已学成。我很怀念几位在【无责任书评】初创年代,在 Internet 还不盛行的年代,曾经亲笔写满叁两张大纸给我的读友,包括曾奎宪先生、纪俊男先生、卢静秋老师...。
好,回到所谓的书痴。我和曾先生的理念相同,不愿意伤害心爱书籍的任何一页。有些人(很罕见)把「伤害」的定义又扩张到极大,连摺都舍不得摺,更别提在上面做笔记心得眉批了。他们看起书来小心翼翼双手捧着,像礼佛一般。你碰过这种人没有?我的大学室友就如此。你别以为他看的是佛经或圣经或什麽文学大师的作品呀,他看的是高等微积分,成绩还一级棒。怪哉!
这该算是「书洁癖」吧,和「书痴」之间应该不构成充要条件。
倒有一点和影痴先生的「工作人员谢幕表」异曲同功。如果你看书看到俗称的版权页(英文书多半在书前,中文书多半在书後),看看版次(注),看看刷次,看看有的没有的;看看文字编辑是谁、技术编辑是谁、封面设计是谁、排版是谁、美工是谁...,你,书痴一个!
★注:有一位读者就很注意侯捷书籍的刷次,曾写信来安慰我说『侯大哥你好可怜唷,书籍经年累月都只一刷』。呵呵,现在有进步啦!
对身为电脑书籍读者的我们而言,当书痴就难了。中文书嘛根本没有文字编辑、技术编辑。封面、版面、美工从来也不是 credit 的重点。至於英文书嘛,谁是谁和我们有什麽关系?除了因为天王级制作人 Andrew Schulman 的出现使我曾经注意过谁是电脑书籍的技术编辑,我自己也很少注意这「天下第一页」里头谁是谁。
书籍应该有制作人,制作人应该是技术编辑和文字编辑的总合。这个位置有多重要,看看 Matt Pietrek 在其名着Windows Internals 中的一段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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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谢谢的,当然是我的编辑 Andrew Schulman。没有他这本书几乎不可能完成。当我们开始为这本书筑梦时,它看起来是那麽令人畏缩可怖。只因为我知道他可以助我一臂之力我才有勇气进行下去。几乎我所写的每一笔资料他都有令人惊讶的丰富知识,而且他也注意不让太多细节扼杀了想像空间。每次当我认为我已经钜细靡遗地涵盖了一整章细部讨论,他会以数百个毫不夸张的意见把我推回原点,促使我完成更详细的讨论。我不能够想像是否还有更好的编辑如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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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则是我在 1994.01 评介 Windows Internals 时,发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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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上面这段文字翻译出来,用在提醒国内电脑书籍出版业者,一本技术书籍影响学子之甚超乎想像,出书不能不慎,建立 peer review(同僚覆审)制度有其必要。我所知道的国内电脑书籍出书过程,许多会让读者骇然。电影有制片人,唱片有制作人,为什麽电脑书籍没有?
我多麽期盼国内出现审稿制度以及群力制作单位,期盼像Schulman 这样的专家编辑。少年当立凌云志,我虽不再年少却也多麽期许自己的学养能够成为那样的编辑。但是话说回来,技术编辑可不是挂名领钱尸位素餐,如果只为了图某人某人的知名度,拉来助长声势,那真真是再没意义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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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到一本 O'reilly 出版的 Inside Windows 95 File System,举棋不定,後来翻看「天下第一页」列出来的编辑是 Andrew Schulman,才吃了定心丸。说来可怜,古今中外电脑技术书籍的第一号制作人 Andrew Schulman,名字都还没能够排上书籍封面。这是一种...唔...出版界还不够成熟的徵象,我这麽认为。Addison Wesley 曾经有一个 The Andrew Schulman Programming Series,算是出版公司对这个位置最大的尊荣了。
国内有些书籍是以工作室、研究室的名义产出。其中一些只为壮大声势,一堆人就是一个人;而在某些严谨的工作团队里,我知道的确有着类似制作人的型态存在。集体创作没什麽不好,有强而有力的总舵手就没问题。哪一天能够把「天下第一页」做得毫不含糊:谁负责技术、谁负责文字、谁负责版面、谁负责封面...,则又是台湾电脑出版界的一大进步了。
「没有声音」是我们前副总统的写照,「没有名字」是我们某些电脑书籍工作者的写照。很佩服那些长期隐姓埋名在巨大光环下的人,我就没办法!
●正确的选书方法
听说有人看书不看序,为数且不少,令我骇然。
早些年是没什麽好骇然的。早期中文电脑书,要不没序,要不八股一堆,不看也罢!作者自序最後总要来上一句「本书仓促付梓,误谬在所难免」,大约就是我们国小国中高中写作文时活死人肉白骨(至少加 3 分)的那最後一掷:「反攻大陆,以慰国父蒋公在天之灵」。喔,你说对了,「误谬在所难免」之後通常都还会有「尚祈各界先进不吝指正」。各界先进是给他指正了,新刷新版却也未见更正。
都是屁话!
另一种 style 就是请一堆名人写序。这种情况今不能免,昔不及今。上星期一位任职大公司的好朋友告诉我他的第一本新书要出版了,他说:『上面说得好好打点一下,於是请到一位中研院的研究员写序;自己公司的大头当然也要趁机露个脸。嘿,开玩笑,一本书咧!本来想请台湾区的总经理来写,後来看看不如请大中华地区的老板来写』。我说:『好哇,未出师先气势!他们写得怎麽样!中不中肯?』朋友撇撇嘴:『还不是尽讲些官话,书根本没看。大中华那个的序还是我代写的。她一直没时间看,最後我们不管了,代她放一个 signature 就印啦』。我这同学非常无奈,但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怪的是,这只是一本翻译书,序也忒多了些吧!更怪的是我同学说:明明是翻译,为什麽出版社在封面写「编组著」?
同学,你涉世未深矣!
近年来电脑书序比较有看头了。什麽山高月小、什麽访仙得书、什麽鬼斧神工、什麽奇穴探险...;又是「一字之差 五百世轮回」,又是「身毁形灭 唯舌不灰」,煞有看头。尤其这访仙得书记(Visual C++ 5 视窗程式设计经典/林俊杰/峰)非常有趣,侯捷不及也。林先生以古文为体,将该书内容做一画龙点睛式的描述,生动活泼,极为出色。
序如果写得好,就是读者认识一本书及其作者的最佳窗口。我曾经在书店仔细观察过一般人把书拿下架後的动作,有不少是这样子:
1 随手掰开(通常在书本 1/2),前前後後翻个两页;
2 再随手掰开(这一次大约在书本 2/3),前後看个一页;
3 再随手掰开(这一次大约在书本 1/3), 看个半页;
4 把右手大拇指搭在封面右缘中央处,左手握住书的左侧,两手向下压,右手大拇指缓慢向右滑动,让书页呈飞舞状(这可能是一种人类进化过程的神秘习性);
5 把书本 上,翻转封底看定价;
6 皱个眉,口中嘀咕两声(抱歉,听不清楚说什麽);
7 放回原位;
8 重复 1~7 的动作。
我很惊讶他们不但不看序,连目录也没看!
朋友,选择一本书时,序和章节目录很重要!如果第一章(或第0章)有导读或架构说明更是好。如果对於这个主题你是完全的门外汉,大概选书的仪轨只能进行到这里了。如果对於主题你已有点功力,这时候就应该找个座位,翻到你最熟悉的条目,看看作者怎麽解释;再翻到似懂非懂的条目,看看作者怎麽解释。然後才决定要不要和这本书长相左右。
在书店「找个座位」?喔,书店里头有座位吗?有,松岗门市(敦化南路和信义路交叉口)有各大电脑出版社的中文书籍和杂志,也有为数众多的原文电脑书,还有舒服宽敞的座位,侯捷最喜欢去那儿选书。新骅书局(罗斯福路台大校门口附近,专营电脑书)也有座位(两年前的印象)。
●电脑书籍的排版艺术
现今的排版软体功能很强、很花、很眩。排版人员,不管是作者自己,或是出版公司的排版部门,或是独立的排版工作者,虽然受过排版训练,却没有受过版面布局训练。所以我们读者就常常被迫欣赏「杂菜面式」的排版。那就是说,什麽功能都给它露一下。反映到字形上来,你会在一本书中同时看到明体、黑体、圆体、宋体、颜体、POP 体、隶书、行书、楷书、魏碑、古篆、勘亭流,呵呵,历代书法大展!反映到颜色上来,则像打翻一缸染料 --反正四色和全彩价钱相同,不给它多上点颜色可惜。此外如页眉啦、网底啦、斜体啦、底线啦、页码啦,也都极尽变化之能事。
拜托!这些全都是兵家大忌。
侯捷排过几本书,读者的反应是「清爽乾净」(只有我爸嫌字太小)!那就不能怪我说话宏声了,让侯捷来给电脑书籍从业人员上一课排版:
1. 松紧:阅读的舒服程度,和字体大小没有绝对的关系(只要字体大过 9 号),和字距以及行距的关系比较密切。字的大小和间距如果没有和谐搭配,眼睛绝对不会舒服。
2. 颜色:不要像村姑上大街,每一种胭脂都要往脸上抹。有的颜色配在一起有肮脏的效果,绝对不能用。我看过那种全彩书籍(现在最流行了),页眉一个颜色、页码一个颜色,内文叁两个颜色,网底五六个颜色(外加渐层),有够丰富的。五色令人目盲,我总觉得素雅比俗 来得高级。
3. 字形:简明 实为要,千万别开书法大展。会让眼睛疲劳的安排,统统应该避免。我以为,一本书 3~4 种字形已是上限。
4. 斜体:仓颉造字以来,5000 年中华文化,方块字从来没有以斜体表现过,斜体中文字在我看来真是不对劲儿。如果要强化文字效果,应该利用不同的字形,不应该用斜体。
5. 留白:留白绝对有必要,一来给读者做笔记,二来让版面更雅致,增加阅读效果。只要书籍内容有料,读者绝不会误将留白视为灌水。
6. Index:技术性书籍的 index(索引)不可少,遗憾的是中文书绝少做到。我很惭愧地说我也不太会这项技术。各出版公司当然不会不知道 index 的重要,五年十年过去了,可曾要求排版部门或协力厂商好好研究研究制作 index的技术?印象中只有「资讯人」出版社对此很用心。
排版效果影响阅读效果甚巨,千万不可忽视!
●急就章 -- 线上回覆
Internet 的兴起,带来很多新的社会议题和文化冲击,其中一个就是,各位是否发现,BBS 或 News 的信件文字品质十分粗糙?错别字一大落,语句不通一大落,断章取义也是一大落。我看呐,都是「线上回覆」惹出来的祸。
你在线上的心情如何?常常急如星火吧!何必呢?离线阅读不是很好吗?离线回覆不是很好吗?什麽东西都要速成、速食,东西怎麽会精致?人生又怎麽会精致?你说离线会多占硬碟空间?硬碟空间算什麽嘛,你甘愿以不知不觉养成的坏习性来换取不值钱的硬碟空间吗?2GB 才 6000 元不是?嘎,又降价了 ?!
●九指禅
前一篇文章「给作者的一封信」发表後,paulchn 网友针对我的「九指禅」给了一些建议:
> 1. 试试手写输入法
> 2. 试试语音输入法
william 网友则做了一些回应:
> 呵,连敲键盘都有困难了,还能「执笔」吗? :)
> 除非是用「握」的... :p
真的是,不能敲键盘,写字更困难。这一篇又是九指禅下的产物。我忍不住请美静来看看我的移指大法:凡要用右手中指的键,如 i、k、8,都以右手食指取代之。这麽艰困的情况下还能够一天内完成这篇文章,我有点洋洋得意。美静於是说了个故事给我听:
『我有位学姐,主修钢琴,有一次大考前一个星期伤了右手大拇指。她准备的曲目是布拉姆斯狂想曲,难度很高。怎麽办呢?凡需要用到右手大拇指的地方,她都以右手食指代替。』
我请美静当场弹一段布拉姆斯的狂想曲,从此...呃...绝口不再提我的移指大法。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