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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光南:处在十字路口的中国软件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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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7.23) 来自:计算机世界 倪光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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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业不是传统产业软件 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至今还只有几十年的历史,人们对它的特殊性也是逐渐认识的。首先,软件就是知识的结晶,对于软件产业,是否有自主技术,是否有知识产权,这些问题比传统产业重要得多。其次,软件产品只有开发成本,没有生产成本,即边际成本极低,类似于通信、电力等行业(当耗资巨大的通信网或电力网建成后,增加一个用户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这是所谓“自然垄断性产业”的共同特征。此外,软件有平台依赖性,在软件中操作系统有特殊地位,它是其他软件运行的平台,一旦某个平台形成了垄断,用户就很难转移到别的平台上去,这更加强了软件产业的垄断性。既然软件产业不同于传统产业,发展软件产业也不能采用发展传统产业的方式。 主权大国必须有自主软件产业 在现在的信息时代、网络时代,软件产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的信息安全和综合国力,因此作为一个主权大国就必须建立基于自主技术的、完整的软件产业体系,否则就不成其为主权大国。作为世界头号软件大国的美国,软件的本国提供率达到97%,中国目前大概只有1/3左右。所以我们应当尽量提高自主软件的比率,特别是在有关信息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应用方面。所谓自主软件是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或开放源码的自由软件,而且为了保障信息安全和产业的自主性,从最底层的操作系统到数据库等基础软件,到中间件,直到上层的应用软件以及硬软件一体化的“嵌入式软件”,都应该有自主软件可供选择。当然,软件产业的平台依赖性意味着,操作系统首先不能被别人所垄断,必须有自主的操作系统可供选择。 目前我国的软件产业自主程度很低,尤其是在桌面计算机领域,操作系统、办公套件等主要软件基本上被微软所垄断,中国的软件业在竞争中完全处于劣势。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必须打破微软的垄断,形成能够和Windows竞争的自主操作系统平台,这样才能限制微软的垄断利润,摆脱它的控制,使任何中国软件公司和外国公司,无论是做那个平台上的软件和服务,都能参予公平竞争。 为了发展自主操作系统,近期在服务器和桌面领域,我们可以基于开放源码的Linux,至于在嵌入式领域,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如凯思、桑夏、科银京成等等公司的产品)可以选用。最近863计划支持的、科泰世纪公司的“和欣”操作系统以其先进的架构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假以时日,中国自主的操作系统一定会发展起来,使中国软件产业可以构建在自主的、可信赖的平台上。如果想在操作系统方面依赖“国际分工”,依赖与外国公司的合作而放弃发展自主操作系统,就等于放弃软件产业的利润、自主权和信息安全。 为软件产业创造健康的竞争环境 发展我国自主软件产业是否排斥竞争呢?恰恰相反,这正是为了替中国软件产业创造健康的竞争环境。客观上,目前在中国软件界主要有二个企业群体,一是跨国公司,一是中国软件公司,在这两者之间也有一些合资、合作企业。现在国内软件市场上起主导作用的是跨国公司,特别是在桌面计算机领域,微软处于事实上的垄断地位,相比之下,我国软件企业还非常弱小。根据中关村管委会公布的数据,微软中国2001年的销售额为15.5亿元(其中还不包括微软最大的收入,即与PC厂商签订OEM合同的收入),大大超过了前10家中国软件公司的总和。显然,竞争优势不在中国软件公司这一边。如果我们掉以轻心,隔一些时间,很可能跨国公司的比重会愈来愈大,而中国软件公司的比重会愈来愈小。所以,提倡Windows平台还是提倡自主操作系统平台,提倡发展Windows下游产业还是发展自主软件产业,决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方案”问题,也不是违背什么“市场竞争”,而恰恰是为了打破垄断,创造一个健康的竞争环境。 中国可以不做操作系统吗? 最近披露的、微软高价聘请麦肯锡写的《中国软件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为中国提出了许多“远景目标”、“发展阶段”和“举措”等等,但就是不要中国做操作系统。按照报告的“发展战略”,在操作系统方面中国采用Windows就可以了,做操作系统不是中国人的事,最多是做Windows中一个安全模块的“本地化”而已。 《报告》的宗旨和微软CEO鲍尔默先生所提出的《技术生态系统》是一致的。在这个《生态系统》中,微软在上游,掌握Windows等平台软件,中国软件产业在下游,为Windows开发应用软件,或者为微软做“软件出口”,看起来是互惠互利、各得其所。但情况真是这样的吗?统计表明,2001年全球PC软件前100家公司的收入总和为318亿美元,其中微软占69%(218亿美元),其他99家加起来也只有31%!这就是上游软件和下游软件的差别。何况,这不仅是一个经济利益问题,软件依赖于平台,下游软件被上游软件所控制,今后中国软件产业将无法自主。前几年网景公司浏览器失败的经验还表明,如果微软想打败任何一家做Windows应用软件的公司只是举手之劳。例如今天,微软是买了汉王的手写汉字识别技术,但如果有一天微软不想要汉王了,它在操作系统上捆绑了另一家的技术,那汉王的这个技术就难以招架了。所以这样的《生态系统》是一个受微软控制的系统,和中国所需的自主的软件产业没有丝毫共同之处。 Web服务和操作系统 《报告》提出,XML将是中国软件产业的机会,这是有道理的。人们普遍认为,基于XML、WSDL、SOAP、UDDI等工业标准的Web服务将是今后软件的方向,中国软件业应当重视,但这等于可以不管操作系统了。历史有惊人的相似性,当网景公司的浏览器盛行时,有人认为,浏览器将掩盖操作系统并取代操作系统的地位,但后来微软将浏览器集成到操作系统中,仍旧维护了操作系统的地位。今天,虽然Web服务似乎也将掩盖操作系统并取代操作系统的地位,但我们可以发现,微软的Web服务解决方案即.Net,仍在尽可能地强调Windows平台的作用,在桌面领域,微软完全可能将.Net功能(.Net Framework)集成到操作系统中。所以我们决不能因为要抓XML、Web服务了,就像《报告》所说的那样,可以不做自主操作系统了。 自主操作系统是发展自主CPU的前提 其实操作系统不光是软件的平台,它也是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CPU的一个前提。任何CPU都需要操作系统的支持,Intel架构的CPU之所以能成为PC唯一的CPU也全赖Windows的支持。没有操作系统的支持,一个CPU即使开发出来也没有任何用处。由于Windows源码不开放,不能取得Windows的支持,现在我国一些发展自主CPU的计划都只能依靠自主操作系统(包括Linux)。例如,自主知识产权的方舟CPU就是采用了Linux操作系统,构成了网络计算机(NC),在国家计划发展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北京市等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目前在学校、银行等一些单位开始进行推广。其他的自主CPU开发工作也都是依靠了各种自主操作系统的支持。 微软的免费午餐 美国一些大公司如摩托罗拉、IBM、Intel等等历来在中国有很大的投入。例如摩托罗拉计划到2005年在中国总共投资100亿元,它投资的半导体厂、开发中心、研究院等等是有目共睹的。相比之下,过去微软在中国很少投入,因此当微软突然宣布在中国投资62亿元时,引起了很大的震动。虽然这62亿元还只是在纸面上,微软已经在舆论上压倒了其他的大公司。人们有点担心,这62亿元是否将包括它赠给某个部门使用多少套Windows或者Office软件的这类方式呢?因为软件是边际成本极低,如果微软可以用它自己的产品来“投资”,那么这样做既少化钱又能占市场,可谓一举两得。这种忧虑不是没有道理的。不久前,美国法院曾判决微软拿出1亿美元来资助学校,以此作为撤销对微软的一百多项私人诉讼的条件。这本来是为教育做好事,但当发现这些钱要用来购买微软的软件、有利于微软扩展教育市场时,那些传统依靠教育市场的公司(Apple等)提出了强烈的抗议。 富可敌国 微软今天的实力已是“富可敌国”,这不仅是因为它拥有巨额财富,还因为它作为软件产业龙头所具有特殊的地位,因此今天微软可以通过市场,也可以通过政府公关来扩展业务。最近,由于秘鲁议会正在进行立法推广开放源码软件,盖茨就与秘鲁总统签署了一项协议,承诺给秘鲁投入它的资源、产品、服务和现金,帮助秘鲁培训软件人才,帮助政府建网,而不期望秘鲁政府回报。这和此前它与墨西哥政府签署的协议也很类似。在墨西哥早先所制订的“电子墨西哥”计划中(包括建设基础设施,使1亿居民上网等等),准备采用开放源码软件,并得到了包括IBM、HP、Sun等大公司的支持。为此,微软与墨西哥政府签署了一个协议,承诺为墨西哥投入一亿美元帮助实现计划并为墨西哥培训数万软件人才。这二个协议在这二个国家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人们担心,微软的介入将使此前他们为推广开放源码所作的努力付诸东流。虽然初看起来,微软只是投入而不企求回报,但只要以此封堵了开放源码软件、维护了Windows的垄断地位,那么今后的市场回报还用操心吗? 全面认识印度的“软件出口” 《报告》提出和微软合作发展“软件出口”,这迎合了近来中国软件界的潮流,印度的“软件出口”似乎成了中国软件产业的主要目标。在肯定印度软件产业成绩的前提下,我们不能不看到这种“软件出口”的局限性。据统计,2001年在全球软件产业总额中,印度只占1.6%,与第一位的美国(占42%)相差极大,也远不及欧盟和日本。印度的“软件出口”,主要是为美国软件公司进行加工,而加工者一般不拥有最终的软件产品和知识产权,因此这种“软件出口”主要地不是产品和知识产权的出口而是软件劳务出口。由于软件没有生产环节,印度的软件工厂做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生产”,而是为美国公司做软件开发中的部分工作,是一种“软件代工业”。印度宣称美国客户购买的软件产品中有60%是印度制造的,但同时有资料说,美国软件的本国提供率是97%,比较这两个数据表明,虽然美国用的软件大量地利用了印度代工,但绝大多数软件产品和知识产权仍属于美国公司。另外,印度软件代工业由于主要依赖美国,“9·11”事件以后,其外加工订单锐减,有些合同的劳务费也从45美元/小时下降到8美元/小时,整个产业受到了很大影响。如果拿韩国和印度相比,前者主要做自主知识产权软件,后者主要做软件劳务出口,前者的人均产值达到了后者的7倍。当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中国软体企业是应该发展外包加工的,但中国软件企业的主要目标应该是国内市场。现在的中国国内市场已经和国际市场接轨,比如微软的Windows、Office等等软件,它们的中文版和英文版除了语种不同以外没有什么差别。如果说一个软件在中国都竞争不过外国软件,它怎么能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呢?同样,如果一个软件(尤其是通用软件),在中国能够打败外国软件,那么它往往也能够出口到外国去(通常改变语种只需做很少的工作),那种出口就不是软件劳务出口而是软件产品和知识产权的出口。 “印度模式”还是“中国模式” 显然,印度的“软件出口”模式不能成为中国软件产业的模式。客观上,中国与印度国情不同,我们即使想模仿印度模式也模仿不了。由于印度的母语是英语,在语言方面有固有的优势,它已有软件工程管理的丰富经验,训练有素的软件队伍,较大的国际市场份额和较高的客户信誉,中国要想在短期内,在软件代工方面赶上印度是不现实的。2001年软件代工只占中国软件产业的6%,近几年内,它都不会成为中国软件产业的主流。主观上,中国可以采取内需拉动、整机带动的方针,利用中国巨大的内需市场,支撑自主软件产业的发展,形成中国软件产业自己的发展模式。通过几年努力,中国完全可以在软件产业的整体上赶上印度,而不必局限于在软件代工方面。中国在2000年信息产业产值已经超过1万亿人民币,是印度的10倍,这是印度所没有的条件。印度正是由于内需市场很小,不足以支持自己的软件体系,不得不采取代工模式。近年来Internet的发展,软件向Web服务的方向发展,传统的软件体系正在发生重大变革;开放源码运动的兴起、Linux的迅速推广,又为打破Windows的垄断、发展自主操作系统创造了条件,这些情况都有利于我国建立新的软件体系。再加上我国的软件产业已有了一定的基础,软件人才的数量和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海外归国学者也纷纷回国创业,增强了软件科技力量。中国现在的软件产业环境已大大改善,18号文件的出台,软件园、软件学院大批涌现,知识产权保护改善等等。所有这些,都使我国具备了建立一个自主、完整的软件体系的条件。 企业无力反对Windows的垄断 许多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不大可能去反对Windows的垄断。要知道微软的Windows XP操作系统的零售标价约为199美元,而年销售量一、二百万台的大PC公司捆绑Windows XP的价格估计约为35美元,年销售量一、二十万台的小PC公司捆绑Windows XP的价格估计约为60美元,所以一个PC公司通过捆绑Windows XP每台PC可以从微软得到的折扣是140-165美元。在今天PC利润非常低的情况下,这已成为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当然,它们也要为此付出一些代价,例如必须放弃捆绑Linux。虽然微软对于PC厂商的这类限制条件曾被美国司法部作为状告微软垄断的证据,因而美国的PC厂商现在大概不致于再受到这类束缚,可是在中国,由于没有反垄断法,因此中国的PC厂商仍可能受到这类束缚。又如1993年,中国四家最大的PC厂商(联想、长城、浪潮、东海)联合向微软买10万份DOS操作系统的价格是10美元/每份,约占当时PC价格的1%。十年后的今天,中国的PC厂商向微软买10万份Windows XP操作系统的价格变成了60美元/每份,约占现在PC价格的10%!在这十年里PC的硬件功能增强了近百倍,价格仍旧下降;而操作系统的功能不见得比硬件提高得快,价格反而上涨了6倍。这些年来PC厂商愈来愈陷于为微软打工的境地,但由于微软垄断了桌面操作系统,他们别无选择,更无力反对微软的垄断。所以在中国,反对Windows垄断的责任应该落在中国政府的肩上,正象在美国,反对Windows垄断的诉讼是由司法部发起的一样。 微软与美国政府 有人把与微软的关系当成是与美国的关系,这是没有道理的。要知道正是美国司法部和18个州政府联合把微软告上法庭的,目前虽然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并对微软实行了某些制裁,但有9个州政府直到现在还不肯罢休。作为美国最亲密的盟友——欧盟,也遥相呼应,跟着状告微软,至今还没有对微软作出最后的裁决。相比起来,中国对微软反而是太宽容了。尽管微软对美国有很大的贡献,但毕竟受到微软垄断损害的公司更多,因此在美国,反对微软垄断的人超过支持微软垄断的人。如果中国也不让微软垄断,应该能得到除微软外的美国大多数公司和大多数人的支持。 软件领域的“合纵”与“连横” 中国软件产业是需要国际合作的。据估计,目前我国软件产品的自给率只有1/3左右,我们当然必须进行国际合作、必须采用许多外国软件产品和服务。当前,在Web服务方面,几乎所有大公司都加入了Web服务互操作组织(WS-I),在共同制订Web服务的工业标准。另一方面,在实现Web服务的重要技术方面,究竟是支持Linux还是反对Linux,究竟是采用Java还是采用C#,大体上形成了彼此竞争的两大流派,即以IBM、HP、Sun、Oracle等等大公司为一方,而微软及其合作伙伴为另一方。当然,这些策略联盟都是基于企业自身的利益,它们会不断地变化,但这也告诉我们,合作必须符合我们自身的利益,合作应该选择适当的伙伴,何况在软件的主要技术方面,现在都已有不止一种的选择。这二方都有足够的实力为我国的信息化提供各种解决方案,作为个别的企业、单位,只要能满足需求,性价比合理,可以采用任何一方的解决方案。而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制订相应的政策,规范市场,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另一方面,当政府部门进行采购时,它是作为一个消费者,这时它有权采购它认为合适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从长远利益考虑,应优先采购国产软件,在需要采购外国产品时,也应尽量不影响自主软件产业的发展,避免过分依赖某家公司,避免形成或加强垄断。 开放源码没有可行的商业模式吗? 推广Linux的一个重大进展是在今年初,北京市政府采购通过招标选择了Linux平台。对此,微软表示了强烈反对,宣称开放源码软件采用的GPL许可证会使它变成一种“病毒性”软件,谁只要采用了开放源码软件,其他有关的所有软件也都会变成开放源码软件,从而使公司丧失自己的知识产权和商业利益。微软宣称,开放源码没有可行的商业模式。 事实上,随着开放源码软件被工业界所接受,开放源码软件的商业模式问题已经在实践中逐渐得到解决。首先,和开放源码有关的软件并不一定都会变成开放源码,因为开放源码软件的许可证不仅有GPL,还有约束较少的LGPL、BSD等;而且,即使采用了GPL许可证软件,只要某个软件和GPL许可证软件是分离的,它仍可以是私有软件。现在,美国许多大公司都已将他们的产品和服务转移到Linux平台上来,这些大公司并没有因此丧失它们的知识产权和商业利益,事实证明,GPL许可证软件是可以和其他许可证软件、和私有软件共存的。另外,即使是GPL许可证软件,公司也可以通过销售尤其是通过服务嬴利。奇怪的是,当微软在推行.Net时,它宣传“软件就是服务”;而当微软在反对开放源码时,它又宣传软件的服务无利可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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